留言时间:2024.7.25
留言内容:该项目位于眉山市,自规局查询地类属于采矿用地,土地现状为矿山排土场,未种植作物,面积约5万平米,预计装机容量5mw,光伏所发的电由采矿化工企业消纳90%,余电上网。
答复: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《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(2021-2025年)》(工信部联电子〔2021〕226号)明确“鼓励结合沙漠、戈壁、荒漠、荒山、荒土和沿海滩涂综合利用、采煤沉陷区和矿山排土场等废弃土地、油气矿区等多种方式,因地制宜开展智能光伏电站建设”。该留言人咨询的地类性质为矿山排土场,经相关部门确认为废弃土地后应可用于分布式光伏建设。
答复时间:2024.7.25
承办处室:行业监管处